1:提学御史系明代所设掌理直隶教育之学官名。明初学校之事原由巡按御史等官管理;正统元年(1436)始特设提学官专使提督学政南、北直隶即设提学御史各省参用副使、佥事。提学之职专督学校不理刑名他官亦不得干预其职事所受词讼直隶方面转送巡按御史。清初因之直隶设提学御史一人掌管全省教育行政、学校及岁、科二试;后改称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也可由翰林官充任;清末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