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八分书与隶书也。参阅「八分」、「隶书」、「分隶偶存」等条。宋、洪迈《隶释》:「今之言汉字者则谓之隶言唐字者则谓之分殆不知在秦汉时分隶已兼有之。」;清、包世臣《艺舟双楫》:「六朝至唐皆称真书为隶自唐人误以八为数字及宋遂并混分隶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