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abeasCorpusAct)亦译作人身保护律。一六七九年英国会因反对查理第二非法逮捕人民不加讯鞫而拘禁之因制定此保障人民身体自由之律法。后与一八一六年之人身保护法案合成英国之人身保护制度。为今日各民主国家保障人身自由之滥觞。此种法律以保护人民身体自由使免于非法拘禁为目的。当人民受到法院以外机关之拘禁时其本人或亲友均可请求法院对该机关发出命令状命该机关将该被被拘禁者移送法院审理。此即所谓人身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