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家的生命财产。《水浒传.第一零八回》:「倘举事一有不当那些全躯保妻子的随而媒孽其短身家性命都在权奸掌握之中。」《儒林外史.第二五回》:「凡事不可坏了太老爷清名也要各人保着自己的身家性命。」
1:修订本参考资料:全家的生命财产。水浒传˙第一零八回:倘举事一有不当那些全躯保妻子的随而媒孽其短身家性命都在权奸掌握之中。儒林外史˙第二十五回:凡事不可坏了太老爷清名也要各人保着自己的身家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