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系是大学暨独立学院教学与研究的基本单位。新中国成立来学系的的地位显见提高。对比过去(民国时期)大学校院里的学系只负责大学本科或俗称大学部的教学提供学士学位课程硕士学位以上的课程则归研究所办理并且研究所必须是各该大学校院办学优异且成绩优良者才可以设置。
一般来说只要学术条件允许即就可设置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课程学系成为大学校院中之体系最称完备的教学与研究单位。
有关学系开设硕士班及博士班的修业及学位授予规定都与研究所相同。至于各学系之学士学位课程修业期限一般以四年为原则但得视学系性质延长一年至二年并得视学系实际需要另增加实习半年至二年。成绩优异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届满前一学期或一学年修满该学系应修学分者得准提前毕业;未在规定修业期限修满应修学分者得延长其修业期限。
大学各学系修读学士学位的学生修业期限为四年者其毕业应修学分数。修业期限非四年者其毕业应修学分数应依修业期限酌予增减。所谓应修的学分包括各学系专业(门)必修、与选修等科目必修科目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凡符合以上规定修业期满经考试成绩合格其有实习年限者经实习完成的学生由所在大学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1:大学院校为使学习专业化所划分的科系。
【造句】大学分为许多系有政治学系、法律学系、会计学系等。
1:大学院校为使学习专业化所划分的科系。如物理学系、土木工程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