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礼.卷二十三卷十二》、朱载堉《乐律全书》。
2:舞名。《六小舞》之一。创作于周朝(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256)。是一种以鸟之羽毛作成之舞具由舞者右手持之左手执龠而舞的舞蹈。《羽舞》在古代用之于祭祀宗庙及四望。也是贵族子弟必须学习的舞蹈之一。明朝(1368~1644)朱载堉(1536~1611)认为《羽舞》是《大夏》的别名;《大夏》的支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