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上指法院或检察官将羁押的被告或认为有羁押原因而无羁押必要的被告交付于得为其辅佐之人或该管区域内其他适当的人而停止或免除羁押行为。 【造句】受责付的人应出具证书载明如经传唤应令被告随时到场。
1:法律上指被告人无须拘押者付于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等令其负随时交出到案的责任称为「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