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为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 交通部前身为原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1954年9月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8年3月23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挂牌。交通运输部整合了原交通部、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以及原建设部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并负责管理国家邮政局和新组建的中国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