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历法中以十九岁为一章章有七闰四章为一蔀二十蔀为一纪三纪为元。蔀法为七十六岁九百四十月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日。《续汉书志.第三.律历志下》:「月分成闰闰七而尽其岁十九名之曰章。章首分尽四之俱终名之曰蔀。以一岁日乘之为蔀之日数也。以甲子命之二十而复其初是以二十蔀为纪。纪岁青龙未终三终岁后复青龙为元。……蔀法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