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依法向指定机关或图书馆寄送其所出版之着作物或出版品称为呈缴本(Copyright Deposit或Legal Deposit)日本、韩国称为纳本。寄送呈缴本之办法及有关规定则统称为呈缴制度。 呈缴本依其受缴目的大致可分成3类: (一)检查的目的:寄送之呈缴本是备主管机关检查出版品之内容是否违法。 (二)着作权保护的目的:寄送之呈缴本是为了取得着作权的保护。 (三)文化保存的目的:寄送之呈缴本是供国家图书馆典藏当代出版品以备保存国家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