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一段时间内新发病的病例数和平均总人口数的比值发生率也可视为每个人罹病的可能性并可作为研究致病因子的基本工具。其计算公式如下: 发生率=(某一段期间内的新病例数/某一段期间内的平均总人口数)×1000‰ 计算式中的分母理论上应该只是有可能发病的人才当作分母不该包括正在患病、曾经患病或有危险的人。但在一般状况下会因疾病频率偏低或缺乏资料所以不作分母校正而以平均总人口数当作分母。
1:事件的发生频率。